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资讯 >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如何申请领购发票?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如何申请领购发票?

文章作者: 来一方财税 | 发布时间: 2025-12-23 15:00: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七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内容不是您需要的?直接在线咨询代理记账相关问题,帮您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七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如何申请领购发票?

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用经营地的发票。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代理记账

服务价目表

获取报价

【来一方财税:laiyifangcd.com】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

关键词 热点问题
企业顾问全天在线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立即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