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4月1日降增值税,5月1日降社保费率。
小编先为您了解下税法小知识,什么是增值税?所谓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价外税。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比如你采购一个商品是100元,其中84元是商品价格,16元是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你销售了这个商品收入200元。这其中168元是商品价格,32元是增值税销项税额。你实际缴纳的税是“销项税额32元-进项税额16元=16元”,亦可以(200-100)*16%=16。这16元实际就是你商品从100进200卖中间增值部分100元缴纳的税额了,说了一大堆可把我搞糊涂了,那就记得“增值部分才要交税,不增值不用交税”即可。
这次增值税减税对于我们塑料行业对应的是由16%降为13%,降税3个点,对企业的价格是怎么影响的,来给提出降价要求的企业和应对降价要求的企业,分析一下降价对价格的影响。
16%与13%,大家要清楚这个是增值税率,就是增值的部分向国家交16%或13%的税费,而不是你出货总价的交易额需要交16%或13%,因为你进货时上游厂家会给到你进货的增值发票,这部分是用来抵税的。
举个例子说明:
你进货100块的东西,你要卖给别人120元,那20元(就是增值率为20%)就是你的利润,这20块在增值税税率改变为13%上缴给国家(之前为16%),也是之前要交3.2元(20×16%),现在只需交2.6元(20×13%)。少交了0.6元税费。
如果你要给客户降这120块的3%,也就3.6元,那你就亏大了。
计算如下:你给客户降价3%,则成交价是120*(1-3%)=116.4元。如果按13%增值税率,你的进项税是100*0.13=13元,销项税是116.4*0.13=15.132元,实际进项抵扣后,你的纳税额为:15.132-13=2.132元。实际毛利润为116.4-100-2.132=14.268元。(不考虑中间成本)
这样比原来未降价未减税少赚了16.8-14.268=2.532元,利润减少了15.08%。
这不算不知道,算下吓一跳。不是说好降3%的吗?怎么利润一下降了15.08%?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这就是增值额与合同交易额混淆在一起,再者就是降税率,降的是税率并不是降了3%的征收率(征收率与税率不是一个概念)。增值税实质上是对企业增值部份按税率征税,这里很多客户或老板总是误解为就是按合同交易额的金额来直接乘以一个百分比来计算,而是有意忽视销售的交易额中是包括了采购成本的部分,不提增值部分,是耍流氓的行为。而且,就算每个企业都将政府的减部份让渡给下游企业,一个环节的增值税是这个环节增值部份减少的征税,才是可以让渡给下游的部份,这个部份的比例应该是这个环节增值率与减税率的乘积。用公式表示:不含税价格不会因税率变化而变化,含税价下调=增值率*3%/1.13。(比如增值部分为20%,0.2*0.03/1.13=0.53%)
因此,从纯降税来看税负的下降,每个企业减税的空间,取决于该企业的增值率和上游企业的减税转移。实际上,上游企业也不可能是降价3%,合理的只能是将上游减税的部份转移到下游,正如我们分析的例子,税率降3%,企业降税费0.53%(按增值为20%计)。因此,借势要求上游或下游都要降3%的企业,不是不懂,就是借故耍流氓。但是在中国这类耍流氓的企业非常多,现实中有很多大集团、企业都非常强势,借机要求它的供货方(特别是充分市场竞争的部品)降价3%,这就要看企业的业务与采购怎样灵活处理、公平合理协调。
取得16%的发票,不是必须要在4月1日前认证,只要在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都可按规定抵扣16%的进项税额。但建议最好是把收到的发票及时认证,后续就算能退,手续可能也比较繁锁。
这要看自己供应链议价能力,我们可以推迟付款,销售方也会考虑资金问题。
对购销双方都有利,少付三个点的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利润,影响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