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是辽宁省营口市的一个县级市,位于辽东半岛西北部,西临渤海湾,地处“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中部。
40°24′5.52″N 122°20′58.63″E / 40.4015333°N 122.3496194°E 市人民政府驻西城街道市府大街2号。
战国时期,燕国开拓辽河流域,建辽东郡包括今盖州地区。秦统一后仍属辽东郡。
西汉汉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在盖州地区首设平郭县(在今盖州城老城区),归辽东郡管辖。三国时期,辽东太守公孙度领辽东,中辽,辽西三郡,平郭县属辽东郡八县之一。魏黄初二年(221年),公孙度之子公孙恭任辽东太守、车骑将军,假节平郭侯,受封平郭。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前燕、前秦、后燕,属平州。
407年北燕建立后,一度为高句丽占领,为盖牟城,是盖州名称之由来,后在此地置建安县,并筑建安城(今盖州北部青石岭的高丽城)。北魏太延二年(436年),北燕王冯弘率文武百官及数万百姓从龙城(今辽宁朝阳)迁至盖州。
唐贞观十九年(645年),唐太宗李世民率军亲征,克建安城,收复辽东。唐高宗总章元年(公元668年)于建安城设置建安州都督府。唐上元二年(761年)改属平卢节度使管辖。
渤海国时期在此置盖州,辽朝时期将盖州改为辰州,故盖州有古辰州之称。金明昌六年(1195年)因“辰”与“陈”同音,避讳改辰州为盖州。元代置盖州路,治所仍设在建安城。
明洪武四年(1371年)废州改卫,改盖州为盖州卫。连同金州卫,复州卫,海州卫,合成“南四卫”,同属山东按察司辽海东宁道。翌年改筑新城(今盖州县城)。
清康熙三年(1664年)置盖平县,隶属奉天府。盖平县取自“盖州”、“平郭”两个历史地名的首字。
1912年民国成立,盖州继称盖平县,属奉天省。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被日本占领,仍属奉天省盖平县。1945年,抗日战争胜后,国民政府未能接收此地,而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成立盖平县人民政府,属辽南行政公署管辖。1946年冬至1947年春,盖州一度为国民政府占领。
1947年6月,人民解放军攻占盖州。1948年10月属辽东省管辖。1954年辽东、辽西两省合并为辽宁省,属辽宁省。后为营口市代管。1965年为了表示对朝鲜的友好而改名为盖县。1992年撤销盖县,设立盖州市。
盖州市下辖8个街道办事处、16个镇、3个乡:
鼓楼街道、西城街道、东城街道、太阳升街道、团山街道、西海街道、九垄地街道、归州街道、高屯镇、沙岗镇、九寨镇、万福镇、卧龙泉镇、青石岭镇、暖泉镇、榜式堡镇、团甸镇、双台镇、杨运镇、徐屯镇、什字街镇、矿洞沟镇、陈屯镇、梁屯镇、小石棚乡、果园乡和二台乡。
熊岳镇、芦屯镇和红旗满族镇原属盖州市,于2004年划归鲅鱼圈区。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盖州市常住人口为5592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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