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下辖的一个县级市,由黑河市代管。
嫩江市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上游。市人民政府驻嫩江镇清江路201号。
嫩江市,以嫩江得名。嫩江,古称“难水”、“那河”、“脑温江”。清初称“诺尼木伦”(蒙古语,“诺尼”为“碧绿”之意,“木伦”为“江”),清代中期称“嫩江”。
嫩江一带,两汉及南北朝属北夫余,隋唐为室韦地,辽属东京道,金属上京蒲与路,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尔干都司。清初,为“达斡尔、索伦、鄂伦春戈猎之地”。时称墨尔根,来源于墨尔根河,词意有多种说法。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廷以墨尔根地方紧要,决定筑墨尔根城(在今嫩江市嫩江镇),设兵驻守。同年,于此地设北路驿站第六站,称“墨尔根站”。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黑龙江将军衙门由黑龙江城(瑷珲新城)移驻墨尔根城。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副都移驻齐齐哈尔城。翌年,黑龙江将军衙门亦移驻齐齐哈尔城,墨尔根城留城守尉驻守。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墨尔根城复又设置墨尔根副都统衙门,隶属黑龙江将军管辖。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裁黑龙江将军改设行省,隶属黑龙江行省管辖。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廷照准,裁撤墨尔根副都统,同时设置嫩江府,驻墨尔根城。
1913年,将嫩江府改为嫩江县,县署驻墨尔根城,隶属黑龙江省。1914年6月,改隶龙江道。1929年2月,复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隶属黑龙江省。
1934年,将嫩江以西的行政区域划归巴彦旗。同年12月,改隶龙江省管辖。1939年6月,改隶新设之北安省。1943年10月,划归黑河省管辖。
1945年,划归嫩江省管辖。1947年2月至9月,曾隶于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第二专区。1949年5月,黑龙江、嫩江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
1954年8月,划归新设嫩江专区。1970年4月1日,改由黑河市管辖。
2017年7月11日,中国共产党黑河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会议认为,嫩江县撤县设市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嫩江县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撤县设市后,有利于嫩江县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和改善民生;提高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区域承载能力;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发挥区位优势,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会议同意撤销嫩江县设立嫩江市(县级)。
2019年7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嫩江县,设立县级嫩江市。嫩江市由黑龙江省直辖,黑河市代管。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嫩江市常住人口为355528人。
嫩江市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季风影响明显,雨热同季,日照终年充足。1月平均气温−24.1℃,7月平均气温20.9℃,全年平均气温0.38℃。
嫩江市下辖9个镇、5个乡:
嫩江镇、伊拉哈镇、双山镇、多宝山镇、海江镇、前进镇、长福镇、科洛镇、霍龙门镇、临江乡、联兴乡、白云乡、塔溪乡、长江乡、多宝山铜矿、九三分局局直、鹤山农场、大西江农场、尖山农场、荣军农场、红五月农场、七星泡农场、嫩江农场、山河农场、嫩北农场、建边农场和马铃薯原种繁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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