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满语:ᡴᡠᠪᡠᡥᡝ
ᠰᡠᠸᠠᠶᠠᠨ
ᡤᡡᠰᠠ,穆麟德转写:kubuhe suwayan gūsa),又作“厢黄旗”,清代八旗之“头旗”(满语:ᡶᡝᡵᡝ
ᡤᡡᠰᠠ,穆麟德转写:fere gūsa)、八旗之首。
以镶红边的黄色旗帜而得名。同为上三旗的还有正黄旗和正白旗。
受汉文化“正副”观念影响,现代民众、影视剧多误认为正黄旗为八旗之首。根据金受申的《北京通》记载,实际上镶黄旗才是八旗头旗,清朝皇帝的户口亦登记在镶黄旗内,称“镶黄旗第一参领第一佐领上御名”。
镶黄旗分为满洲、蒙古、汉军三部分,不另设旗主,由清朝皇帝亲自统帅。清朝末期,镶黄旗下辖84个整佐领、2个半分佐领,约有旗丁两万六千人,算上家眷总人口约13万人。《光绪会典事例》记载镶黄旗的佐领的名额比例为:宗室一个、觉罗四个、新满洲四个、蒙古九个、俄罗斯一个、满洲六十五个半。
皇帝和后妃、先朝妃嫔,以及未分府的皇子和未出嫁的公主(皇女)也在此旗。
雍正元年(1723年),依雍正帝的旨意,在北京城中初设八旗都统衙门。其中,镶黄旗满洲、蒙古、汉军都统衙门设于拐棒胡同,是为“该管旗官公所”。雍正六年(1728年),奏准将安定门内大街官房一所作为满蒙汉都统衙门,共计57间房。雍正七年(1729年),奏准满洲都统衙门移设于东直门内大街。,官房一所,共计75间。乾隆二年(1737年),满洲都统衙门移设安定门大街交道口东官米局,房屋36间。乾隆七年(1742年),购买衙门后房屋31间。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增建23间半。此前的乾隆十九年(1754年),蒙古都统衙门迁移至新桥南,建筑物有41间。汉军都统衙门仍在安定门大街。光绪至宣统年间,满洲都统衙门在安定门大街交道口。汉军都统衙门在满洲都统衙门的最北边。蒙古都统衙门在东直门大街北新桥街。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的民国时期调查资料显示,满洲都统衙门在东城交道口东39号。时为大中学校占住,不准入内,亦不得外窥,故未绘草图。蒙古都统衙门在东直门草厂16号。中院关闭,旁院由杂户居住,外窥,拟绘草图。汉军都统衙门在东城交道口南街79号。时为军警察监察处第四分处,不得入内,亦不得外窥,故无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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