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位于湖南省东部、湘江中游,由湘潭市代管,北接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市雨湖区、宁乡市,西邻韶山市、湘乡市、双峰县,南邻衡山县、衡东县,东接株洲市渌口区和天元区。
湘潭县为湖南省第二大、中国第二十大肉类生产大县,全县总面积为2513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为79.29万人。县政府驻地位于易俗河镇。
湘潭县境内发现大溪文化时期聚落遗址,表明距今5000年左右,境内已有先民定居。汉置湘南县,治所在今石潭镇古城村,今县地分属湘南县和临湘县,三国吴及两晋均主要属湘南县,并为湘南县及衡阳郡治所所在,其余今县地属湘西县。隋朝设衡山县。唐朝天宝八年设湘潭县,县治洛口(今易俗河镇),至此,县境初定,名地相符。明清时期,湘潭文化发达,商贸活跃,经济繁荣。尤其清光绪以后,城市发展迅猛。
湘潭县境从唐始一直大致保持稳定至1950年,县域面积4586平方公里。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后先后析置出今之湘潭市区、株洲市区及株洲县和韶山市。1950年县城关区析置湘潭市。1952年,析株洲镇及太平桥等7乡置株洲市。1959年,析出五星、卫星、星星、上游四个公社及红旗公社的一部分和雷打石镇入株洲市。1968年析出韶山区建省属韶山特区。
根据(湖南省)湘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湘潭县常住人口为792829人,男性人口占比51%,女性人口占比49%,年龄结构中0-14岁占比16.26%,15-59岁占比59.41%,60岁以上占比24.33%,65岁以上占比18.95%。
2010年,全县户籍人口965762人,其中外出半年以上人口214302人;总户数246604户,总人口820357人,其中,家庭户243744户,家庭户人口76381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3.13人,男性人口418145人,占50.97%,女性人口402212人,占49.03%,总人口性别比为103.96,农业户人口710181人,非农业户人口105193人,少数民族人口889人。
2010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46元,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041元,增长4.9%。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42元,增长15.2%;农民人均纯收入7566元,增长15.2%; 拥有三所湖南省示范性中学:湘潭县一中、湘潭县五中、湘潭县凤凰中学。
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湘江下游。地形以丘陵和平原为主,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境内最高点为海拔755米的昌山。
湘江可通航,湘黔铁路通过境内, 107国道、 320国道与 沪昆高速通过。武广客运铁路通过境内,在中路铺设越行站,不办理客运业务。
湘潭县下辖14个镇、3个乡:
易俗河镇、谭家山镇、中路铺镇、茶恩寺镇、河口镇、射埠镇、花石镇、青山桥镇、石鼓镇、云湖桥镇、石潭镇、杨嘉桥镇、乌石镇、白石镇、分水乡、排头乡和锦石乡。
1950年至1992年湘潭县城设于湘潭市区内,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县城迁于易俗河镇,目前主要的政府机关都已经迁至该镇。2010年,全县行政区划为5个乡,14个镇,757个行政村,34个居委会(7个社区),10825个村民小组,217个居民小组。2010年湘潭市调整行政区划,湘潭县响塘乡、响水乡、姜畲镇成建制划入湘潭市雨湖区。
2011年,全县生产总值(GDP)195.8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5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95.6亿元,增长23.3%;第三产业增加值56.7亿元,增长12.5%。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6.7:44.3:28.9调整为24.1:47.6:28.3,人均GDP为23460.5元。 2011年,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87.0亿元,增长24.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247.8亿元,实现增加值78.0亿元,增长30.6%。 湘潭县是重要的农业大县,盛产湘莲,1995年被命名为“中国湘莲之乡”。粮食产量与肉类产量2004年为湖南最大,位列2004年全国粮食产量百强县第31位;全国肉类生产百强第1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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