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藏语:འབར་ཁམས་,威利转写:'bar khams,藏语拼音:Barkam)位处中国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部,东以鹧鸪山垭口与理县接壤。
地跨东经101°17'-102°41',北纬31°35'-32°24'。市政府驻马尔康镇,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川西北交通、贸易中心。人口大约6万,为嘉绒人聚居区。
马尔康市古为冉陇之地。秦朝时,属湔氐道辖地。两汉隶汶山郡。唐宋两朝时期,曾属羇糜32州。元朝时,隶吐蕃宣慰司。明朝永乐年间,属杂谷安抚司。清朝乾隆年间,属理番直隶厅,嘉庆年间属杂谷直隶厅。民国时期,属理番县(理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马尔康市属于卓克基、梭磨、松岗和党坝四个土司的管辖区,故被称为“四土地区”。马尔康以当地的寺庙而得名,其含义可能是“香火旺盛之地”。1953年建立马尔康办事处,1955年设立马尔康县,2015年10月,国务院批准马尔康撤县设市。
当地嘉绒人使用四土话,为嘉绒语的一种方言。市内主要居住着嘉绒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其列为藏族的支系。“嘉绒”系“嘉尔莫查绒洼绒”的简称,意为住在嘉莫墨尔多山周围气候温和的河谷地带的居民。
马尔康市下辖3个镇、10个乡:
马尔康镇、松岗镇、沙尔宗镇、梭磨乡、白湾乡、党坝乡、木尔宗乡、脚木足乡、龙尔甲乡、大藏乡、康山乡、草登乡和日部乡。
马尔康为川西北高原南缘高山峡谷地带,山原约占面积65%,高山峡谷约占35%。主要河流有:梭磨河、脚木足河、茶堡河和大金河,全属于大渡河的支流。马尔康属副热带高原型气候,四季分明,夏凉而湿润,冬温和并干燥。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0.6℃,最热月(7月)16.1℃,年均降水786毫米。
以农、林业为主。农业主产青稞、小麦等。
在八世纪中,白若杂纳大译师因为受吐蕃皇后的迫害而被流放到马尔康市的卓克基镇附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卓克基土司官寨、哈休遗址、大藏寺、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直波碉楼、茶马古道-婆雍古道。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西索民居、草登寺院、脚木足河流域古遗址群、莫斯都岩画、昌列寺小经堂、新木底寺佛塔。
阿坝蜂蜜: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由阿坝中蜂采集森林山野千余种野山花及百余种中药材花的蜜充分酿制而成。
在马尔康市代理记账选择来一方财税。688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