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财务人员并未涉足过房地产行业,缺少从业经验以及一些基本的行业知识,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及财务管理方面的特殊性,不能准确把握和应对。对此,就房地产企业合同和结算报告的管理、销售发票收据的管理、财务辅助台账的管理进行详细介绍。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财务人员并未涉足过房地产行业,缺少从业经验以及一些基本的行业知识,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及财务管理方面的特殊性,不能准确把握和应对。对此,就房地产企业合同和结算报告的管理、销售发票收据的管理、财务辅助台账的管理进行详细介绍。
合同和结算报告的管理
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合同内容进行分类编号,如工程合同的前期拆迁合同、建筑安装合同、基础设施建设合同以及销售代理合同等等要逐级分类、编号,同类合同要归集在一起,以便于日常使用以及成本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管理。
(二)合同中的合作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的签订时间记录准确、完整。
(三)合同的总金额应标注明确,合同是否按照结算报告据实结算也需标注明确。
(四)工程方面的合同需对质保金比例及质保期进行明确。
房地产公司的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把好合同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财务部门要将结算报告与合同对应进行管理,在原合同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结算报告编号、结算报告时间、结算金额以及工程结算的质保金金额及质保期等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执行情况表。对于涉及合同内容较多的,也可以将合同结算情况表与原合同情况表分别建立EXCEL工作表,但必须要保持编号的一致性,方便核查使用。
销售发票收据的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周期长,销售收入少则几千万、几亿,多则几十亿、上百亿,而一套开发产品的收款次数少则两次、三次,多则四次、五次,甚至还有一套产品购买后又退回多次销售的现象,其收款及退款的次数就更多了。销售收入数量之大、收款次数之多就决定了销售发票收据使用数量大,而发票收据的使用、查找及分类汇总管理的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了。
(一)建立发票收据数据库。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系统开始施行后,可以直接借助于发票管理系统的数据库取得基础数据,但是对于未使用税务系统的情况下,自行建立一个发票收据的数据库就显得非常必要。随着现代办公软件的普及应用,建立一个EXCEL工作表,从收取*9笔销售款开始到收取最后一笔销售款结束,涵盖整个项目的全部收款过程。
(二)工作表的建立内容要齐全。包括发票收据的本数编号、发票收据编号、开具时间、开发产品类别、开发产品编号、购买人名称、收款金额、收款方式以及具体的收款时间、收款开户行等涉及发票收据的所有内容全部列示,这样一个完整的数据库就建好了。数据库具有数据、资料信息的查找功能,财务数据的内部核对功能、财务数据的编辑汇总功能、销售数据的复核功能等。
财务辅助台账的管理
现代房地产开发企业尽管使用了功能强大的财务软件,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周期长的突出特点,跨年度数据的分类整理汇总问题是财务软件无法解决的,所以财务辅助台账的建立是非常有必要的,它直接决定着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针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业务特点,有两大类科目需要建立辅助台账:一类是往来类和成本类科目;另一类是损益类科目。
(一)往来类和成本类科目的台账主要是预付账款或应付账款科目、产品开发成本科目。预付账款或应付账款科目虽然通过财务软件设置往来科目可以清晰反映往来情况,但是其只能反映账面上的企业付款金额和合作单位开具发票金额的预付账款的借贷余额情况,并且财务软件的缺陷即进行年度结转后不能再反映前一年度已发生明细,另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与合作单位的往来账务可能涉及项目开发的全过程甚至是项目竣工决算后的质保期间,所以,往来科目台账的建立非常必要。
(二)损益类科目的台账主要有销售收入(包括取得预售资格的预收账款)、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等。损益类科目在月度年度结转后余额将为零,年度内可以反映累计情况,而房地产开发周期长并且需要按照项目进行清算的特殊性,客观要求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销售收入(包括取得预售资格的预收账款)台账的建立要在销售发票(收据)数据的基础上,根据账务处理的特点增加凭证编制时间、凭证号,保留开发产品类别、开发产品编号、购买人名称、收款金额、收款方式等内容,形成对应于销售收入(预售账款)明细账的每一凭证的明细台账,台账需要按照产品类别分别建立,以便于查找需求分类汇总收入金额,*5限度实现对收入情况的各种管理需要。除此之外,其他损益类科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管理需要按月度或其他分类方式建立台账,实现对开发项目的合理、有效管理,以及满足对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最终清算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