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一、正面回答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二、分析
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三、工资薪金所得具体包括哪些?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加薪、劳动分红及各类津贴、补贴等,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在企业、机关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进行工作从而获得的工资、薪金。根据相关法律指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