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时,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已经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同时考虑小企业的特点,确立了以下主要原则:
(1)充分考虑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点和需求,尤其是小企业投资者、银行等金融机构、税务部门对小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
(2)相同交易尽量采用相同原则,做出简化要有足够理由,并且在做出简化时,更多的是考虑实质上的简化,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简化。
(3)减少执行过程中所需的职业判断
比如,考虑到长期资金的金额较难定,长期资产减值具体准备的职业判断有一定难度,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资产减值这一部分,只规定了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账款剔除相关的减值准备,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不要求进行减值准备。
(4)实行会计与税收的适当分离,但能够协调的尽量协调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时,本着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
(5)坚持社会上已普遍接受的改革成果,与现行制度建立在同一概念框架基础上,并考虑方便小企业在不同准则体系间的转换《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为依据,以《企业会计制度》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时,对现行有效的、执行效果较好的会计标准,根据小企业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进行了适当简化,以减轻小企业报告负担。
(6)对可能的经济业务做出全面规范
充分考虑小企业可能发生的经济业务,做出比较全面的规范,以保证《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稳定性、全面性.
(7)统一性原则
从实际情况看,小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收益,以及通常的收入、费用等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基本是一致的,而过去分行业的会计制度中大部分内容都是相同的。
(8)体现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提高会计制度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也是广大财会人员共同的心声。为此,《小企业会计制度》增强了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更符合了我国广大财会人员的阅读习惯,便于掌握和运用,以真正起到指导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