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刚毕业就应聘到一家商贸公司当实习会计,公司的地址在市区,也没有饭堂。每天中午,小李和同事都是在公司楼下的饭店吃饭。
我们知道,一般市区的公司,因为租金比较贵,如果公司人员少,一般也是没有自己的饭堂的,都是要自带饭或者到公司附近解决吃饭问题。
那小李公司老板对于员工餐费问题,每个月就会以现金的形式发放餐费补贴,每人每月500元。
请问,这种餐费补贴的发放形式应该计入到哪个会计科目呢?
我们知道,不同公司的餐费补贴发放形式不同,那对于这种按月按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餐费补贴,涉及的财税问题应该是怎样的呢?
首先,我们在做账之前,就要先了解清楚,这样一项业务应该是计入到哪个会计科目?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专门用于职工补助、医疗和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这部分是从工资当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也就是说职工福利费是为了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比如,交通补贴、职工食堂、职工医疗费、医务所、供暖费补贴、安家费、丧葬补助费。
短期薪酬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当然这几个是我们日常中比较常见的,除了这些,其实还包括了社会保险费中的医疗、工伤和生育,以及住房公积金。
从这两个科目核算的内容来看,公司按月按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餐费补贴属于短期薪酬核算的内容,也就是属于工资。
为了让大家对这一块的知识掌握更牢固,这里跟大家举一个例子,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账务处理应该如何做。
假如,一纯公司没有自己的职工饭堂,每个月的1号就给每个员工发放500元的午餐补贴,直接打入员工的工资卡里,员工自行就餐。公司共有100名员工,管理部门有40人,销售部门有60人。
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餐费 20000
销售费用——餐费 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工资 50000
如果我们对这样一笔业务没有进行分析,就直接计入到“福利费”,会存在什么问题?
如果我们计入到管理费用——餐费,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可以全额扣除的。
而如果是计入到“职工福利费”,那么准予扣除的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这时问题就来了,不仅入错科目,而且还占用了公司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额度。如果在汇算清缴时,这个问题一直未被发现,也没有及时做纳税调整,那么就会增加企业的涉税风险。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我们要确保我们的每一笔分录都是正确无误的,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我们的日常工作量,而且也能准确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