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海、成都两地非机动车管理新规将正式启用。 百理君搜索发现,截至2023年末,非机动车中肇事率最高的电动自行车全国保有量已达4亿辆,加上其常见的闯灯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对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立法管理逐渐成为共识。 目前,已有辽宁、广州、南京等地拟对非机动车(电动车)立法或修订管理条例,旨在建立对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即时配送、综合治理等环节的全链条管理。 上海、成都两地即将实施新规,对其他城市的非机动车管理有何借鉴与启示呢?
1 上海新规:单列一章对骑手、小哥进行交通规范 将交通违法与信用挂钩
百理君搜索发现,200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此后,在2014、2021年2次发布新规,即将启用《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是对2021年管理规定的修改完善。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渗透在诸多细节中。此番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从车辆管理、通行管理、停放与充电管理、综合治理、法律责任和附则7方面继续推进对非机动车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晰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与充电各环节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对应的管理部门和处罚标准。
说说通读新版《管理条例》的感受:
假如百理君想在上海入手一辆电动自行车,不管在实体店还是网店购买,都得看看是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标志,成功入手后必须得克制想要改、拼、加装的念头,否则无法在公安机关登记领取非机动车号牌,也就无法顺利上路。上路前考虑到自己是新手,百理君思索再三,还是投保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上路后,谨记戴头盔等道路通行的10多条通行规定,一旦违反即可能面临罚款,严重时还会影响个人信用。回到家后,也要遵守相应的停放、充电要求,否则可能会遭到城管或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罚款。
百理君还把自己设想成非机动车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也都能在新规中找到与自己相关经营活动各环节须遵守的规定和可能面临的惩罚。
值得一提的是,对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的最大群体:骑手小哥们,《管理条例》单列一章“综合治理”对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快递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进行行为规范,比如明确企业安全责任人,做好驾驶人、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的信息核查,督促驾驶人安全佩戴头盔,落实消防法相关的停放、充电等规定。
更重要的是,《管理条例》明确要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企业屡教不改或严重违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