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什么意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的事项,包括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口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的报告年度损益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在新会计制度中,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或贷户已有关科目,贷(或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或减少)的所得税,借(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或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调整后,同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例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无余额;在利润表中,取消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
由此可见,“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影响的是期初末分配利润,不影响本期的损益,也不在利润表中反映。该科目不应再属于损益类科目。实际上它调整的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从性质上应属于所有者权益科目。
此外笔者认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可以不设置,如果企业涉及到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增减及由此带来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增减,可以直接记入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