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依据不一样的消费品或劳务服务,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可是总体来说就下列几类:从价计税、从量计税、自产自销自购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零售珠宝首饰以及赠予、冠名赞助等。
一、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总额×税率
二、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市场销售总数×适用税额标准
三、自产自销自购应税消费品:
1、用于持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税;
2、用于别的领域的:有同类消费品市场价格的,依照经营者生产制造的同类消费品市场价格计算缴税,没有同类消费品市场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钱计算缴税。
组成计税价钱=(成本费+盈利)÷(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钱×税率
四、委托加工物资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交货时,来代收代缴消费税。依照委托方的同类消费品市场价格测算缴税,没有同类消费品市场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测算缴税。
组成计税价钱=(原材料成本费+加工成本)÷(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钱×税率
五、进口应税消费品,依照组成计税价格测算缴税。
组成计税价钱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钱 ×消费税征收率
六、零售珠宝首饰的经营者在计税时,应将价税合计的销售总额转换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总额。
珠宝首饰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税率)
组成计税价钱=购入售价×(1+毛利率)÷(1-珠宝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钱×珠宝首饰消费税税率
七、针对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企业用以赠予、冠名赞助、集资款、广告宣传、试品、员工福利、奖赏等层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依照组成计税价钱计算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