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税额是什么意思?可以留多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留抵税额”可以一直向以后的纳税期结转,甚至可以结转到纳税人的注销的时候,没有规定几个月一定要抵完。
扩展资料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成本是不含税的完全成本(价税分离),如果没有取得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成本肯定要高(进项增值税无法和销项增值税抵扣)。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税,而且纳税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抵扣进项税额(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比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15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9500元(在开票之日起90日内经过税务部门认证),合计购进总金额为169500元,经过加工、组装后成为一台设备,假设销售收入是226000元,其中金额是200000元,销项税额是26000元,那么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该交纳增值税为:26000-19500=6500元,按照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这个6500元相当于增值部分(200000-150000)×13%=6500元。
上面只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那么也不是问题中购买时是4%,交税时是1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购买原材料时要么是问题中所提到的购买的时候交了4%的税,而组装成设备后出13%的税,问题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时取得的是普通发票,销售时不可能按照13%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