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税务总局,
现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延续征收至2030年12月31日,征收标准继续按照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相关部门和地方切实加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做好政策执行情况跟踪,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税务总局,
内容不是您需要的?直接在线咨询代理记账相关问题,帮您解答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税务总局,
【来一方财税:laiyifangcd.com】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