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其实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 有了解过会计的同学,应该有听说过“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这里的“会计基础”具体就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首先,“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由“会计分期”产生的。(上回有提及会计分期的含义: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一个个连续、相等的期间)
它们之间的逻辑就是:因为会计分期产生了不同的会计报告期。那么企业收入和支出的确认与计量就需要根据某种原则来确定计入哪一个报告期,否则就会乱套了。于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就应运而生了。
那问题来了什么是“权责发生制”,什么又是“收付实现制”呢?
权责发生制:两个关键字眼“权”和“责”。“权”是指权利,“责”是指责任。
只要在当期发生的收入或费用,无论是否收取或支出,都应该归入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只要不是在当期发生的收入或费用,即便已经收取或支出,都不应该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的。
打个比方,一般来说多部分企业是本月发上个月的工资。比如8月份的薪水是9月份发,虽然你9月份拿到了薪水,但是这笔薪水是作为你8月份的收入,毕竟是8月份薪水。
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好处就在于能够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下,有营利性质的企业会采用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就好比是“流水账”。
只需死死盯住“本月的应收应付”就可以了。只要是本月收到的款项或支出的款项,都需计入本月。一般情况下,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是使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