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位于中国陕西省东南部,是安康市所辖的一个县。
区域总面积为2627平方公里,人口约19万人。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以上廉水为名设置上廉县(地域包括今平利、镇坪县及岚皋县部分乡镇),系平利县前身,为置县之始,属房州上庸郡。南朝宋初分上廉增设吉阳,不久撤上廉县,辖地并入吉阳,名吉阳县。西魏废帝元年(552年),改为吉安县,属安康郡。唐武德元年(618年),划金川县东南(今平利县、镇坪县及岚皋县花里镇),在上廉故城,以平利川名置平利县,属金州。
明初属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夔州府大宁州,后属兴安州,并随之改属陕西。清代属兴安府。民国初年,全国废府,直属陕西省,曾属陕南道、汉中道。1920年,划出镇坪县。1949年后,历属安康分区、安康地区、安康市。
2020年末,安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平利县常住人口为181286人,男性人口占比52.07%,女性人口占比47.93%,年龄结构中0-14岁占比18.17%,15-59岁占比57.75%,60岁以上占比24.08%,65岁以上占比17.29%。
平利县下辖11个镇:
城关镇、兴隆镇、老县镇、大贵镇、三阳镇、洛河镇、广佛镇、八仙镇、长安镇、正阳镇和西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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