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朋友问,没有发票汇算纳税调整在哪里调整? 很不错哈,还知道没有取得发票需要做纳税调整,很多人会说,我业务真实发生的,就算没有发票,凭啥不让我税前扣除啊? 这个,你还是留着给税务局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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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里面明确了两点。二哥就不搬条文了,具体意思就是分两种情况。
a、如果你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那么除了特殊情况,你都应该以发票为扣除凭证。
b、如果你的支出不属于应税项目,那么正常情况是不以发票为扣除凭证的。但是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发票的,也可以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
所以说,如果说会计核算和所得税税前扣除大前提都是业务真实,那么所得税扣除在业务真实的判断上条件应该更严苛,发票作为真实性组成部分,应该取得而未取得的理论上就是不能税前扣除。
特殊情况是什么?
特殊情况当然不是当普通情况来用,之所以特殊,那就是放出口子来解决一些确实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的,那就是小额零星业务的发票处理问题。
我举个例子,在路边个人商贩买水果支出了200块钱,对于个人来说,这个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当然属于。
但是这确实是企业的支出啊,真实的合理的啊,就是没有发票,好了,这种情况,开了个口子,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所以这个特殊情况真是解决特殊情况的,你不要乱扩大范围使用,也别化整为零,去冒这个风险。
起征点,个人就是按次300-500。
如果你的无票支出符合这个特殊的情况,那你可以税前扣除。
记账计入了损益,所得税也允许扣除,那没有税会差异,不用做调整。
但是,如果你的无票支出满足不了,包括金额太大,还有很多人说的什么收款凭证,人家怎么会给我说身份证号,那这些都是你无法满足这个条件,那很简单,不得税前扣除。
税法条件摆在哪里,别质疑合理性,达不到条件就不要扣除就行了,要扣除就去有发票的地方买。
这种情况账务计入了损益,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税会有差异,那需要做按时调增。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2年无票支出20000,为支付个人的劳务费,没有发票,而且不符合特殊情况。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企业所得税汇算做纳税调增处理,具体调整直接填写在A10500表扣除项其他栏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