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开启,和往年一样,申报汇算清缴的时候“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如果选对,大部分人都可以退税,如果选的不对,很多人还要补好几千的税,那么到底应该怎么选呢?
开门见山,先上结论,再说逻辑。只要实际年终奖大于等于3.6万元时,负责任、关心员工切身利益的财务在代扣代缴时,会按3.6万元申报缴税。
先说结论:对于纳税人而言,相对来说,“高收入群体”选择“单独计税”;“中等收入群体”随便选,两种方式都一样;“收入稍低者”选择合并计税更划算。这里的收入只是相比而言,
具体来说:
1.如果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公积、养老保险等扣除项,以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计算得到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0的话,应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这样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应纳税所得在小于3.6万元,但高于0元,需要纳税,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更划算,只要选对了,纳税额就不会超过1080元。
2.若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万元,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序号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方式 |
---|---|---|
1 | 低于3.6万元 | 并入综合所得 |
3 | 大于等于3.6万元 | 单独计税 |
计算逻辑
- 单独计税方式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因第一档的月应纳税所得额是不超过3000元,折合全年收入就是3.6万元,因此3.6万元就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分水岭,这就是为什么说负责任、关心员工切身利益的财务在代扣代缴时,应该按3.6万元做税务筹划,申报纳税。
(二)并入综合所得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应纳税额=[(综合所得-6万元-“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其他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