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闽南语:白话字:Éng-chhun koāiⁿ,闽拼:Yǐngcūn Gnuâi),古称桃源,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东南部、晋江东溪上游,是泉州市下辖的一个县、是福建省侨乡,境内拥有4A级景区牛姆林。
以及云河谷,雪山岩等众多景点,县政府驻桃城镇衙口街1号。
永春县是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永春柑桔)标准化生产基地县。
西周至春秋战国,属七闽、闽越地。秦代,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汉元封元年,汉灭闽越国,徙其民于江淮间,以其地属会稽郡。东汉建安初,属侯官县。三国吴永安三年,属东安县。梁天监(504年—519年)中至陈,属南安郡。
隋朝开皇九年(589年),析南安县西北乡置桃林场(治所在今石鼓镇桃场村)。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升为桃源县,以其众水会于桃溪一源,故名桃源。闽通文三年(938年),因与湖南桃源县重名,遂以境内草木繁盛,四季如春,改名永春县,治所在上场堡(今桃场村)。
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永春人吕尚四发动起义,不久失败。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县为永春直隶州,辖大田、德化两县。1913年,废州为县,属南路道(1914年,改称厦门道)。
1932年11月—193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在安溪、南安、永春、德化4县交界区域建立安南永德苏区。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中共安溪中心县委率领游击队于1949年5月28日攻克永春县城,后因国民党福建保安二团、第三二五师九七五团等部队反扑而撤出县城。1949年8月21日,驻守永春的国民党军警部队撤离县城。8月23日晨,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区纵队第八支队第四团进驻永春县城。
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被列为闽南金三角经济开放县。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永春县常住人口为422531人。 2022年初全县常住人口42.2万人,出生率8.02‰,死亡率7.50‰,自然增长率0.52‰,城镇化水平为61.9%。
永春县下辖18个镇、4个乡:
桃城镇、五里街镇、一都镇、下洋镇、蓬壶镇、达埔镇、吾峰镇、石鼓镇、岵山镇、东平镇、湖洋镇、坑仔口镇、玉斗镇、锦斗镇、东关镇、桂洋镇、苏坑镇、仙夹镇、横口乡、呈祥乡、介福乡和外山乡。
高速公路
国道
355国道、 356国道
省道
203省道、 206省道、 307省道
永春城区现有20条公交线路,由永春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经营城关6镇,以及达埔、蓬壶、湖洋、锦斗、苏坑、呈祥、外山等乡镇的城市、城乡公交业务
以下线路由德化闽兴公交运营:
永春芦柑、永春佛手及永春篾香为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永春县独有的工艺品纸织画曾与杭州丝织画、苏州刺绣、四川竹帘画并称为中国四大家织。永春纸织画为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永春老醋被称为“中国四大名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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