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闽东语:閩清,平话字:Mìng-chiăng)别称梅城,为福州市一下辖县。
位于福建省东部,居闽江中下游。总面积1494平方公里,县人民政府驻梅城镇北青路。
距福州市60公里。闽江横贯县境。境内溪流纵横,山地、丘陵占91.73%,平原占5.63%,是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县份。河流除过境的闽江外,主要有梅溪、芝溪、金沙溪、古田溪、安仁溪等。闽清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9.7℃,降雨量1400~1900毫米,无霜期246~292天。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闽清县常住人口为256181人,男性占比51.36%,女性占比48.64%,年龄结构中0-14岁占比18.81%,15-59岁占比58.92%,60岁以上占比22.27%,65岁以上占比16.05%。
唐朝之前为侯官县或闽县辖区域内(今福州市),唐德宗贞元年间(792年至795年),时任福建观察使王翃(795年升东都洛阳留守)析侯官县北十里置梅溪场,贞元八年(792年)侯官县治由今侯官地区再迁入今福州城。元和三年(808年)并侯官入闽县,五年(810年)复析闽县置侯官县。
后梁太祖乾化元年(911年)以梅溪场置梅溪县,同年改名闽清县,属福州,治所即今福建闽清县。后唐长兴四年(933年),闽国国王王延钧称帝,升福州为长乐府,后汉乾祐元年(948年)属福州。宋景炎元年(1276年)宋端宗赵昰在福州即帝位,升福州为福安府,定为行都。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属福州路。明、清属福州府,其中明清交接时南明隆武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朱聿键在福州即帝位,定都福州,称福京,福州府更名天兴府。清顺治三年(1646年),天兴府复称福州府。
1913年中华民国废府留县,属东路道;1914至1928年属闽海道,1927年属福建省。1933至1934年闽变时期属中华共和国闽海省。1934年7月属福建省第三行政督察区;隔年5月改称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国民政府在国共内战中失利,闽清改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1949年仍沿其旧。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1961年划为16个人民公社,1983年划为17个人民公社。1984年实行政社分开,各公社分别改为(镇),共设3个镇14个乡,后增设云龙乡,并陆续将7个乡改镇。2000年,撤销省璜乡,设立省璜镇。2000年底,闽清县辖梅城、东桥、雄江、梅溪、金沙、白樟、白中、坂东、池园、塔庄、省潢11个镇,下祝、桔林、云龙、三溪、后佳、佳头、上莲、7个乡,设17个居委会、271个村委会。面积1466平方公里。
空路
铁路
公路
闽清县下辖11个镇、5个乡:
梅城镇、梅溪镇、白樟镇、金沙镇、白中镇、池园镇、坂东镇、塔庄镇、省璜镇、雄江镇、东桥镇、云龙乡、上莲乡、三溪乡、桔林乡和下祝乡。
闽清县境内有全中国最大的单体古民居、全省最大的宋元时代青白瓷古窑址、福州十邑中规模最大的县级文庙以及张圣真君信仰的起源宫庙等文物保护单位。自1981年至2023年,闽清县人民政府先后公布了3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有7处先后升格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目前,闽清县境内暂无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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