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在中国浙江省东部,是绍兴市所辖的一个县。
东边与奉化、宁海交界,南边与天台交界,西南与东阳、磐安交界,西、北两面与嵊州交界,与嵊州市同属新嵊盆地。县人民政府驻人民路190号。区域总面积为1,213.55平方公里。
2015年7月,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发布《2015中国城市分类优势排行榜》,新昌获得“中国十佳宜居县”第一名。
新昌县东西相距52.3公里,南北间隔36.9公里。面积约占全省陆地面积的1.2%;其中耕地面积22.8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6%;山林面积为131.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1.7%,是一个以山林、旱地为主的山区丘陵县,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
新昌地处浙东丘陵地带。天台、四明、会稽诸山余脉绵亘境内,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呈阶梯形下降。县境东南部为崇山峻岭,中部和西部为丘陵台地,西北部为河谷盆地。
澄潭江、新昌江、黄泽江三江呈折扇形流向西北注入曹娥江。
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常年日照约1900小时,年平均气温16.6℃,年降水量1500毫米,无霜期240天。
新昌县名来自新昌乡名,也寄寓著新设县兴隆、昌盛之义。如今已有1100年建县历史。
新昌县境,春秋战国时期属越地,秦时属会稽郡,西汉初,会稽郡下置剡县,新昌是剡县的一部分。唐朝末年,军阀割据,拥兵自立,唐乾宁三年(896),钱镠攻下越州,建立吴越国。吴越王钱镠因都城钱塘江至温州路途悠远,剡东南人员往来,特资交流,比较频繁,而沿途无驿站接应,于是在五代梁开平二年(908),分剡东13乡置新昌县,这13个乡是永寿、石顺、昌化、像明、遵德、石城、五山、丰乐、彩烟、善政、新昌、安仁、守义。县名来自新昌乡名,也寄寓著新设县兴隆、昌盛之义。北宋新昌属越州,南宋属绍兴路。元代属绍兴府,隶于江浙行省。明代,隶于浙江布政使司宁绍道。清代,新昌属绍兴府,隶于浙江小宁绍台道。
民国时期,浙江省设行政督察区,新昌县先后属第二、第三区。1949年5月22日,中共占领新昌,成立县人民政府,属绍兴专区。1958年1月,绍兴专区撤销,划归宁波专区。1958年11月,新昌县制撤销,行政区域并入嵊县。1961年9月后,新昌县为绍兴专区、地区和市所属县至今。
新昌县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个乡:
羽林街道、南明街道、七星街道、澄潭街道、回山镇、沃洲镇、小将镇、沙溪镇、镜岭镇、儒岙镇、城南乡和东茗乡。
2022年初据公安局人口年报统计,全县总人口为430238人,比上年减少1929人。其中男性人口219508人,女性210730人,性别比为104.2(女性=100)。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84275人,农村人口245963人。
新昌花生: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也称小京生、“小阳生”、“小红毛”,是新昌县传统的农家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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