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哈萨克语:موري قازاق اۆتونوميالىق اۋدانى/Мори Қазақ автономиялық ауданы,罗马化:Morï Qazaq awtonomïyalıq awdanı;维吾尔语:مورى قازاق ئاپتونوم ناھىيىسى,拉丁维文:Mori Qazaq Aptonom nahiyisi)是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东部所辖的一个自治县。
总面积为177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7万人。“木垒”,清代又写作“穆垒”,系匈奴语“蒲类”的转音。
距今3000多年前即有人在县境内活动。汉朝政府于汉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设西域都护府,管理西域36国。木垒属蒲类后国。唐朝政府统一西域后,于贞观十四年(640)在今吉木萨尔县设立庭州,并下设蒲类县,木垒属蒲类县,归庭州管辖。唐开元元年(713),唐政府设独山守捉于今木垒县境。
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从今巴里坤至木垒沿途修筑城堡。清雍正十年(1732),川陕总督宁远大将军岳钟琪以木垒地势扼要,奏移驻军,并修筑木垒城,城周长六百余丈。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后,在东吉尔玛台(今东城镇)建奇台堡,设管粮巡检一员。二十六年(1761),清政府以木垒“地沃泉滋”,决定在此“募人大开阡陌”,并派驻绿旗兵木垒营。三十二年(1767),清政府从甘肃甘州招募屯民300户1000多人,安置在木垒、奇台屯田,次年两地屯民共开垦土地608公顷。三十八年(1773),设奇台县、木垒归奇台县管辖,隶属巴里坤镇西府。中华民国六年(1917),设木垒河县佐,隶属奇台县管辖。民国八年(1919),开始修筑木垒城,历时9年,初由民工修筑了部分城墙后停工,后由工程营兵完成筑城工程。。
民国6年(1917年),设木垒河县佐,属奇台县。次年,开始修筑木垒城。民国十九年(1930)3月,木垒建县,从奇台县划出,定名木垒河县。1954年3月,木垒河县改名为木垒县。同年7月,成立木垒哈萨克自治区。1955年3月,改称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1958年5月划归昌吉回族自治州。
2020年末,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县常住人口为67256人。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地处阿尔泰构造带,博格达构造带和准噶尔地块交汇处,形成了山地、山前丘陵、平原戈壁和沙漠等地貌类型。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在与巴里坤县之间有240公里的荒漠地带,人烟稀少,是天然的病虫传播屏障,木垒县三面环山,南部博格达山海拔2500~5000米,北部北塔山和大小哈甫提克山海拔1500~2000米,东部蒙罗克山和青居吕山海拔1500~2000米,中部霍景湟期辛沙漠海拔700~1000米,成为南北东三面高,中部低的半壁盆地,山势由西向东逐渐降低,盆地由东向西倾斜。木垒县境内水资源较为丰富。主要有六条河流:英格堡、水磨河、东城河、木垒河、博斯坦河。均属山溪性河流,发源于天山山脉博格达北坡。另有16条泉水沟。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地处北疆温带荒漠,具有明显的干旱大陆性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5~6℃,气温的日较差较大,年较差较小。年均降水量294.9毫米,降水主要集中在冬春季,年日照时数3037小时,年蒸发量2207.6毫米,无霜期139天,冬季长而偏暖,夏季短而偏凉。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下辖4个镇、6个乡、1个民族乡:
木垒镇、西吉尔镇、东城镇、新户镇、英格堡乡、照壁山乡、雀仁乡、白杨河乡、大石头乡、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和博斯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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