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下辖的一个县,位于宁夏南部,清水河中游,面积4990平方千米。
1920年12月16日世界协调时12时6分,海原县发生大地震,震中震级为里氏震级8.5级,矩震级为7.8级,为中国有地震记载中最高烈度的地震,余震维持三年时间。这场地震造成海原县超过73,604人死亡,200千米内附近的县城全被波及,全中国感受震动。海原县在地震后山崩地裂,由于当地居民居住于窑洞内,因此难以抵受地震冲击,死伤无数。
海原县下辖5个行政建制镇、12个乡:
海城镇、李旺镇、西安镇、三河镇、七营镇、史店乡、树台乡、关桥乡、高崖乡、郑旗乡、贾塘乡、曹洼乡、九彩乡、李俊乡、红羊乡、关庄乡、甘城乡、甘盐池种羊场、南华山水源涵养林总场和海原县老城管理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海原县常住人口为333518人。
2009年末,总人口41.11万人,其中回族28.85万人,占70.18%,地区生产总值17.0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0.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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