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旧称“石砫县”,1959年称“石柱县”)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中东部,西临长江,东与湖北省相邻,距离重庆321公里,是重庆下辖的四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中距离重庆主城区最近的一个。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17个镇、13个乡:
南宾街道、万安街道、下路街道、西沱镇、悦崃镇、临溪镇、黄水镇、马武镇、沙子镇、王场镇、沿溪镇、龙沙镇、鱼池镇、三河镇、大歇镇、桥头镇、万朝镇、冷水镇、黄鹤镇、枫木镇、黎场乡、三星乡、六塘乡、三益乡、王家乡、河嘴乡、石家乡、中益乡、洗新乡、龙潭乡、新乐乡、金铃乡和金竹乡。
汉代时为蛮族所并吞;宋代置石砫安抚司,元代初置石砫军民府,盖以石潼关及砫蒲关而命名;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升为石砫直隶厅,直隶四川省;1913年改石砫县,1959年改称为石柱县。
1959年6月16日国务院【国内曾字第174号】批复:国务院关于同意将越隽县改名为越西县、呷洛县改名为甘洛县、石砫县改名为石柱县给四川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1959年6月16日)
民国时期,石砫县的辖境,与酆都县的边境犬牙交错,而且大块小块的飞地互插其间,极难管理。特别是酆都县第四区,与酆都县境完全脱壤,从西到东,由老林口、大沙坝,经桥头坝、沙子关、金铃坝、洗脚溪,以及从三星伴月,经土好坪、三汇场直到漆辽坝、黄鹤坝,插入石砫县境内约250华里,几乎把石砫县分隔成南北两片。
根据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四川省政府为了“区域整齐,管理便利”,所颁发的《整理插花飞地办法》和调整县界的命令。石砫、酆都两县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着手清理、勘查、绘图和商讨调整插花飞地,并报经省府批准,限令民国三十年(1941年)十二月底以前分别交清。但由于受历史和社会关系的影响,历经风波,交接难成。直到四川省政府和第八区专员公署一再严令,又派员督办,于民国三十一(1942年)四月十五日,两县县长亲赴桥头区署,才办理了全区交接手续,解决了调整县界的主要问题。其余零星飞地和边界遗留问题的交接,直到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元旦,也基本得到解决,至此石砫县形成了一块比较完整的辖境。石砫、酆都两县相互调整交接插花飞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石柱黄连: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截止2020年,全县莼菜种植面积1.4万亩,年产量1.4万吨,综合产值2亿元。石柱也成为“莼菜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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