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这项支出计入什么科目核算?如何计算?如何申报呢?
1、什么是残保金?企业为什么要交残保金?
2、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
3、残保金计算及缴纳方法
什么是残保金?
企业为什么要交残保金?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二、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缴纳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是让用人单位平等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引导、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三、保障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四、残保金的征收对象范围包括哪些?
各地政策不同,以广东为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五、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哪些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 号)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六、用人单位可以不交残保金吗?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在办理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用人单位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以及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减缴数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保障金。
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
在财会2016年22号文出台之前,没有人争议这个问题,大家都觉得是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财会2016年22号文出台,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变成税金及附加。
不仅如此,还规定把原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也调整到税金及附加来核算。
也正是因为这个调整和核算范围的变化,大家对残疾人保证金计入那个科目也产生了争议!
残疾人保障金是否作为其他税费也从管理费用划到税金及附加核算呢?
其实把残疾人保障金也计入税金及附加也有其理由,残疾人保证金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及附加都是一个性质。属于税务局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教育费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残疾人保障金不也应该计入吗?
当然也有觉得不应该计入的理由,以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没有包括残疾人保障金,改为税金及附加后,文件描述只明确增加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没有增加其他项。
虽然有个等其他税费,但是在更名之前同样有等其他税费,所以残疾人保障金还是按原来的口径,计入管理费用。
反正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是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也有不同,有些计入税金及附加,有些计入了管理费用。
这是峨眉山股份公司2019的年报,其是将残疾人保障金计入税金及附加的。
这是茅台股份2019年的年报披露,其税金及附加项里面没有残疾人保障金这个项目,而且看表格数据合计是披露了所有税金及附加的明细,所有应该是没计入税金及附加,大概率是计入了管理费用。
所以,经过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披露的年报对这个残疾人保障金的核算口径其实我们发现都是有差的,所以这种争议在我们日常工作中肯定是常态化存在的。
虽然不管是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对损益的影响都一样,但是对于这个我们还是希望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核算的指导。
估计也是有很多人有同样的困难,也在财政部会计司网站不断询问,所以会计司网站给了回复,把这个问题予以了明确!
所以,以后大家的残疾人保障金还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吧!
残保金计算及缴纳方法
一、残保金的计算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举个例子:
比如广州的一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8万元,上年度职工总数100人,没有残疾人。
那么:应缴纳的保障金=(100*1.5%-0)*8万=12万元
二、常见问题及解答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怎样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注意: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2、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怎样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征收系统自动读取数据。
注意:如果企业没有进行申报年审,系统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4、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5、计算公式中的工资总额包含个税和社保吗?
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6、残疾人员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定要工作满一年吗?
可不满一年。雇佣月份可累计计算,总数满足须雇佣月份即可。
例:50人企业,须雇佣1.5%比例,50×1.5%×12=9月,则此企业需要累计雇佣1个残疾人,累计9个月便可完全减免残保金。
7、劳务派遣用工如何计算?
以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8、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计入。
9、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不计入。
注:就业年龄段指男16-60周岁、女工人16-50周岁,女干部16-55周岁。
10、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残疾人职工不能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重要提醒:各地区政策有差异,具体执行以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
残保金申报
步骤一:
打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输入账号、密码、输入获取的验证码,点击“登录”。
步骤二:
登录后打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目录下方的子目录“税费申报及缴纳”。
步骤三:
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
步骤四:
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后,填写数据, 红框部分为手动填入,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再核对本期应补(退)费额。
点击右上方“申报”,注意: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残保金。
步骤五:
申报完成后进入“税费缴纳”模块,选择缴费方式,如“第三方支付”,点击“立即缴款”。如企业为免征残保金企业,则无需缴费,界面不会显示该条申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