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和损失分为:
1.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权益无关的利得或损失。
其中利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计入“营业外收入”。损失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计入“营业外支出”。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通常指的是“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核算内容,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投资”涉及到外币业务的,汇兑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分拆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