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其中“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该期利润表的“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本期金额”栏内各期数字,除“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外,应当按照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营业收入”项臼,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营业成本”项目,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其他项目均按照各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企业一般应当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个总账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之和,作为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金额。当年发生销售退回的,以应冲减销售退回主营业务收入或的金额,填列“营业收入”项目。
企业一般应当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两个总账科目的借方发生额之和,作为利润表中“营业成本”的项目金额。当年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减去销售退回商品成本后的金额,填列“营业成本”项目。
企业应当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总账科目贷方发生额减去借方发生额后的余额,作为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项目金额,若相减后为负数,表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以“一”号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