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现金流量是最近几年比较流行的公司财务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
美国的石油行业从60年代的繁荣到80年代的失败使人们认识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会带来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并给企业带来代理成本。石油行业的这次失败被认为是研究企业代理成本、研究内部现金运用低效率的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1986年哈佛大学詹森(Jensen)提出了自由现金流量假说(FreeCashFlowHypothesis):自由现金流量指满足所有具有正的净现值的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后多余的那部分现金流量,这些投资项目的净现值按相关资本成本贴现计算出来。詹森所定义的自由现金流量概念不像其他偏重于会计现金流量的概念,会计上现金流量概念大多过于注重概念的内涵,而詹森则更多的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考察现金流量,他看中的是自由现金流量概念的外延。所谓外延指的是,詹森所重视的不是何为自由现金流量,他关心的是如何支配自由现金流量。
詹森提出自由现金流量假说后,许多学者也对此进行了研究,如:“自由现金流量等于公司的税后营业利润加上非现金支出,再减去营业流动资金,物业、厂房月设备及其它资产方面的投资。它未纳入任何与筹资有关的现金流量,如利息费用或者利息。……实际上,自由现金流量也等于向所有资本供应者支付或者收取的现金流量总额(利息、股息、新的借款、偿还债务等)”(汤姆·科普兰,蒂姆·科勒,1998)。“这是经过从预计受益减去预期经营成本和为了提高现金流而花的费用之后剩下的现金流。换个角度说,自由现金流量就是为所有经内部收益折现后有净现值的项目支付后剩下的现金流。”(詹姆斯·范霍恩,1998):“自由现金流量是一个非常直观的概念。严格地讲,它是指企业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除了在库存,厂房,设备,长期股权等类似资产所需投入外,企业能够拥有的额外现金流量。(肯尼斯·汉克尔,尤西·李凡特,2001)。但一般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讲,自由现金流量最基本的定义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去维持公司现有生产能力所需的资本支出额后,企业能够产生的额外现金流量。如果企业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拥有正的额外现金流量,就可以把它自由地提供给公司的所有资本供应者(包括债权人和股东),或者将这些现金流量留在企业中产生更多的自由现金流量,这也就是所谓”自由“的真正含义。
会计现金流量是指某一段时期内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反映现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强调的是现金流动。如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售固定资产、向银行借款等取得现金,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入;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购建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偿还债务等而支付现金,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出。
对企业各项经营业务产生或运用的现金流量进行分类,通常按照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性质将企业一定期间内产生的现金流量归为三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从二者的含义中可以看到,会计现金流量信息能够表明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资金是否紧缺,企业偿付能力大小,从而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提供非常有用的信息。而自由现金流量表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在扣除了计划中维持企业经营、分发股利、资本扩张后剩余的可动用部分,也就是相当于计算机内存中的未占用空间,它充分考虑到企业的持续经营或必要的投资增长对现金流量的要求,作为一种现金“剩余”,自由现金流量是公司对债权人实施还本付息和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的财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