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现金流量表的关联、构成上关注会计业务处理的因果性。如第三类筹资活动中因吸收投资取得借款产生现金流入时,必然产生现金流出时需分配的股利或偿付的利息。
2.在现金流量表的流向、内容列示上兼顾会计业务处理的对应性。如*9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中,当现金流入则列示的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应的则在现金流出列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如第二类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当现金流入列示了“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相应的则列示了“投资、支付的现金”等。
3.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主要采用报告式结构,按其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类、以及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等,并在表末列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期末的变动额。
从正确账务处理入手
在编报现金流量表时,通常情况下会借用相应的会计业务账务处理予以辅助。为此,实操中要注意以下内容:
1.留意会计业务处理的时点。基于会计业务发生时点的不同,相应账务处理使用科目及方法也不同,此极易混淆金融资产生收益的归属处理。如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a.在取得时,按其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增加成本,按其发生的交易费用冲减“投资收益”;
b.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则增加“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日,计量确认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差额则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c.在出售时对实收价与账面价之差及原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一并增加或减少“投资收益”。
2.正视会计业务处理拐点。经济活动业务拐点表现会计处理上,一项会计业务发生预定处理方法,但因会计事项调整而改用另一种方法。实操中,要求我们要具备较强会计职业素质及判断力,才可能选择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及结果。
3.关注会计政策变更的节点。实操中常因对会计政策变更时点掌握不准而误操作,如对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如发生在2009年1月1日以前,则进行相应的增加固定资产,减少银行存款处理。如果发生在同年1月1日之后,则除同上处理外,还需考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款)的计算和处理问题。
如某公司在2013年11月,从证券市场上购入其他企业债券一批,准备作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管理,但因种种原因,至2014年2月准备出售,对此期初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管理,途中因故改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进而导致处理结果不同。如在2013年末处理中,其因公允价值上涨或下跌,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则计入资本公积。
做好财务报表“搭桥”调整操作
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要借用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的桥梁作用,以利润表相关会计科目及数据为“轴线”,从调整资产负债表相关会计科目的调项调数展开,使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相关数据从权责发生制转化为现金制。
首先,以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点,调整资产负债表中相关会计事项,使之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主要包括两方面:
1.调整相关会计科目为直接收到现金,如税费返还,包括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教育附加以及经营租赁收到租金等现金流入。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包括当期销售当期收到的现金、以前销售当期收到的现金(含增值税的销项税)和当期预收净额。
其次,以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为起点,调整资产负债表中相关会计事项,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涵盖两方面: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的进项税),当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未付款和当期预付现金净额。
2.调整相关费用科目为现金支付,如用现金支付给职工工资、各项税费及经营租赁租金、差旅、业务招待、保险及罚款等。
再其次,对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调整处理。
1.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调整,即对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处理,可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处理即可。
2.对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调整,可对收回投资及利息收到的现金处理即可。如增加银行存款,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等。
最后,调整处理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如长短期借款等,可做增加银行存款和增加负债处理,付息或归还可做相应的反向处理即可。
2.对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如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收到现金净额,主要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股本)体现。可做增加银行存款和增加资本处理,减资可做相应的反向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