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不动产仓储或租赁服务如何缴增值税和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附件1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款第4项第(6)点规定,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第一条第(六)款第5项第(2)点规定,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第3点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国务院令第588号于2011年1月8日修订) 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综上,你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把闲置仓库如果用于提供仓储服务选择一般计税的,则适用6%的税率,选择简易计税的,则适用3%的征收率;如果用于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则适用9%的税率。你公司把闲置仓库如果用于提供仓储服务的,属于自营用房,应按房产余值适用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如果用于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属于出租用房,应按租金收入适用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