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此时,企业应当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部分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会计处理如下
①预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②实际发生成本:
借:劳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③确认收入和费用: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