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资讯 >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

文章作者: 来一方财税 | 发布时间: 2024-07-20 04:11:17

1.金融企业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及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内容不是您需要的?直接在线咨询代理记账相关问题,帮您解答

1.金融企业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及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

2.应收债权通常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贷款利息收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
4.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代理记账

服务价目表

获取报价

【来一方财税:laiyifangcd.com】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

关键词 税务知识
企业顾问全天在线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立即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