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规定精神
对于职工低价购买企业应收账款折价的资产,其差额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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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工低价购买企业应收账款折价的资产,其差额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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