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储存与商品购进及商品销售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三个环节。零售企业为了使商品流转正常进行,满足市场的需求,就需要保持适当的商品储存。由于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因此平时应特别加强对库存商品的管理和监督,以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商品储存的核算,包括商品的调价、削价、内部调拨、盘点缺溢及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明细核算等内容。
一、商品调价的核算商品调价是商品流通企业根据国家物价政策或市场情况,对某些正常商品的价格进行适当地调高或调低。
由于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平时不核算商品的数量,因此,在规定调价日期的前一天营业结束后,由核价人员、财会人员会同营业柜组对调价商品进行盘点,按照实际库存数量由营业柜组填制“商品调价差额调整单”一式数联,其中一联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复核无误后,将调价差额全部体现在商品经营损益内。发生调高售价金额时,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发生调低售价金额时,则借记“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二、商品削价的核算
商品削价是对库存中呆滞、冷背、残损、变质的商品作一次位降价出售的措施。
零售企业由于盲目采购造成商品呆滞积压或运输不慎、保存不妥等因素,而发生了商品残损变质等情况,影响了商品内在与外观的质量。为了减少商品损失,应根据商品呆滞积压情况或残损变质的程度,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进行削价处理。
残损变质商品削价时,一般由有关营业柜组盘点数量后,填制商品削价报告单一式数联,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削价处理。
商品削价后的新售价高于原进价时,将削价减值的金额借记“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贷计‘库存商品“账户,其削价损失体现在商品经营损益内。商品削价后的新售价低于原进价时,除了要冲转原商品进销差价外,还要将其低于原进价的部分以商品削价准备金进行弥补。
三、商品内部调拨的核算
商品内部调拨是指零售企业在同一独立核算单位内部各实物负责小组之间的商品转移。具体表现为各营业柜组或门市部之间为了调剂商品余缺所发生的商品转移;或设有专职仓库保管员,对在库商品单独进行核算和管理的企业,当营业柜组成门市部向仓库提取商品时,所发生的商品调拨转移。
商品内部调拨不作为商品销售处理,也不进行结算,而只是转移各实物负责小组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在调拨商品时,一般由调出部门填制商品内部调拨单一式数联,调出部门在各联上签章后,连同商品一并转交调入部门。调入部门验收无误后,在调入部门处签章,表示商品已收讫,然后调入与调出部门各留一联,作为商品转移的依据,另一联转交财会部门入账。商品内部调拨,在核算时借记调入部门库存商品的明细分类账户,贷记调出部门库存商品的明细分类账户,“库存商品”账户的总额保持不变。采取分柜组差价率推算法分摊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企业,还要相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四、商品盘点和商品盘点缺溢的核算
(一)商品盘点
零售企业对库存商品采取售价金额核算时,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一般按营业柜组或门市部设置,平时只反映和掌握各营业柜组或门市部商品进、销、存的售价金额,而不反映和掌握各种商品的结存数量。因此,只有通过商品盘点,逐项计算出各种商品的售价金额及售价总金额,再与当天“库存商品”账户余额进行核对,才能了解和控制各种商品的实存数量,确保账实相符。通过商品盘点,可以检查商品的保管情况,如果发现商品残损变质,应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商品保管方法,从而减少商品损失。通过商品盘点,还可以为企业决策部门了解和掌握商品库存结构状况、制订a1进货计划提供依据,促使企业合理使用商品资金,以保证零售企业商品流转的正常进行。
零售企业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商品盘点制度,根据规定,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定期的全面盘点。在发生部门实物负责人调动、企业内部柜组调整、商品调价等情况时,可根据具体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全面盘点或局部盘点,以加强对库存商品的管理。
商品盘点是零售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力求做到准确、迅速。在商品盘点前,要做好组织安排,确定参加盘点的人员及分工,共整理商品,核对商品标价,校准度量衡器等。在商品盘点时,要有条不紊,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点错。并根据商品盘点的数量,按品名、规格、等级、销售单价填入“商品盘存表”内、在商品盘点后,要正确计算商品盘存表上的售价金额和商品售价总金额,然后与各营业柜组商品明细账的结存金额进行核对,如与账面金额相差较大时,应进行复盘,以防止盘点差错。
库存商品发生账实不符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购进商品时验收制度执行不严,收错商品;有的是销售商品时疏忽大意,发错商品或收错货款;有的是在商品储存过程中,发生自然升溢或损耗,以及在商品进、销、存各个环节中,因管理制度不严密而发生的贪污盗窃等,这些因素都会引起商品盘点短缺或溢余。因此,在发生账实不符时,财会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及领导,分析研究造成不符的原因,查明问题的症结所在,以明确经济责任,堵塞漏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商品合点短缺与溢余的核算
商品盘点发生账实不符时,若账存金额大于实存金额为商品短缺,反之,账存金额小于实存金额为商品溢余。对此,营业柜组或门市部应填制“商品盘点短缺溢余报告单”一式数联,其中一联报送领导审批,另一联送交财会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
商品盘点短缺或滥余是以商品的售价金额来反映的,在“商品盘点短缺溢余报告单”中,还需要将其调整为进价金额。财会部门在商品短缺或溢余原因尚未查明前,应将短缺或溢余商品的进价金额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以确保账实相符,等原因查明后,再根据具体情况转入各有关账户。对于商品短缺,如属自然损耗,应转入“经营费用”账户;如属责任事故,则应根据领导的批复,若由企业负担,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若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则转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对于商品溢余,如属供货单位多发商品,应作为商品购进补付货款,如属自然升溢,则应冲减“经营费用”账户。
五、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涨户的明细分类核算
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零售企业,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是按营业柜组或门市部设置的,在账户中反映按售价计算的总金额,用以控制各营业柜组或门市部的库存商品数额。采取分柜组差价率推算法调整商品销售成本的企业,还必须按营业柜组或门市部设置“商品进销差价”明细账户,由于“商品进销差价”是“库存商品”账户的抵减账户,在发生经济业务时,这两个账户往往同时发生变动,为了便于记账,可以将“库存商品”与“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明细账合在一起,设置“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联合明细分类账”。
各营业柜组或门市部为了掌握本部门商品进、销、存的动态和销售计划的完成情况,便于向财会部门报账,每天营业结束后,应根据商品经营的各种原始凭证,编制“商品进销存日报表”一式数联,营业柜组或门市部自留一联,一联连同有关的原始凭证一并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复核无误后,据以入账。
由于“商品进销存日报表”反映的是各营业柜组或门市部库存商品每天的收发变动和结存情况,其反映的内容与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核算的内容是一致的。因此,可以将该表分营业柜组或门市部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代替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以简化核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