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主要表现为:
(1)涂改原始凭证中的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
(2)利用计算机、复印机等先进工具,对原始凭证进行二次处理;
(3)由于会计人员审核不严或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以变造的原始凭证为基础,填制记账凭证,如根据涂改后的发票编制记账凭证的行为等。
伪造会计凭证是什么?
伪造会计凭证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就是说这笔业务根本就是假的,不存在的。
伪造会计凭证主要表现有:
(1)伪造根本不存在的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
(2)以存在的会计经济事项为基础,用夸大、缩小或隐匿事实的手法进行伪造原始凭证;
(3)由于会计人员审核不严或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以伪造的原始凭证为基础,填制记账凭证;
这种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是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一般都有作弊的目的,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应从重制裁,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