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然人代开发票涉嫌虚开案件频发,建筑企业、人力资源公司、灵活用工平台成重灾区,此外,医药、货运等行业由于存在难以取得进项发票等问题,也会选择自然人代开。
01 多地爆发虚开案件
根据浙江舟山税务局近期公告,人力资源公司取得自然人代开发票,虚开发票被查。两家被查人力资源公司取得自然人代开发票都是来源:易桥某公司、顺某办公司、云卷某公司、萍实某公司,相信不用明说,税务行业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这是哪些公司。
根据徐税稽二罚[2024]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企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代开发票自然人不存在实际业务而取得代开发票近4亿元,因虚开发票被查,对单位取得自然人代开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罚款500,000元。
案号:(2023)沪0113刑初163号
R集团财务总监梁某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L公司在取得委托代征资质后,利用平台让受票企业原有员工或个体户在平台注册,并在平台完成任务。L公司在仅提供代发薪资服务的情况下,向受票企业虚开各类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终,被告人梁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号:(2023)沪0113刑初729号
人事经理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虚开发票被判刑,被告人常某在上海某公司从事人事工作期间,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为员工、技术人员拆分工资和避税,以灵活用工为名,让某公司回流发放薪资,为从事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常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02 税收征管趋势
今年来,多地税务部门正逐步叫停“自然人代开”和“委托代征”。针对于2023年上半年不少省份出现巨量的“自然人经营所得代开”的情况,相关省市税务局被要求严格核实临时经营所得类代开业务,比如山东省全面停止了税务局自然人代开的业务,另外部分省市对自然人代开进行了真实性的核查甚至要求其补税。
多省税务局下发了最新关于“自然人经营所得汇总清册”(即ITS系统)有关处理口径,并且按要求推进落实。引导纳税人选择在收入来源地或经常居住地进行申报。
自然人经营所得汇总清册(ITS)”模块已经上线,汇总了自然人在全国的委托代征和代开发票的收入数据,核实相关数据的业务真实性。据悉,大量灵活用工人员已经接到税务局短信通知,要求其就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取得收入的业务情况进行情况说明,表明个人所得税监管进一步加强。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今年新上线“其他生产经营所得(A表)”,委托代征收入、自然人代开收入、其他收入(其中委托代征收入、代开发票收入系统自动带出且不可修改),需要就个人经营所得进行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
伴随着ITS功能的上线,各地的委托代征收入、自然人代开收入都将纳入申报范围。税务部门强化了精准性监管,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真实纳税情况。
对于业务不真实,通过虚构业务、改变收入性质来降低税负的高收入个人可能面临稽查补税;受票方企业可能需要作出相应的纳税调整;平台可能涉嫌虚开的风险。
03 结语
很多灵活用工平台,对外宣传平台可以为企业解决公转私、缺进项票、费用结算等问题,灵活用工平台在经营过程中,利用监管漏洞,通过进行虚构业务、变换业务类型等形式,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先后开展“招商引税”的工作也纵容了这些行为。针对中介服务机构和平台大开绿灯,“不用合同、不用实名认证、无感出票”的“便利政策”层出不穷。更有甚者,一些中间运营人,还会帮你“找身份证”。全国各地的“税务代开”不可谓不“轰轰烈烈”…… 疯狂的背后是利益的驱使。
通过“自然人代开”、灵活用工、委托代征避税,本质跟个独核定没啥区别,都是一个套路,通过改变收入性质实现,并按照经营所得核定代开人的个税,综合税负在之间。
近年来,已经有多地的灵活用工平台、税源地暴雷,不少在此出票的企业也受到牵连,补税、罚款、甚至上了税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