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审计署发布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地方债务管控方面情况在报告中占有较大篇幅。
报告提到,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8万亿元,第四季度增发国债1万亿元。在审计问题方面,主要涉及地方债务管理和专项债使用问题。要点如下:
问题:扩投资相关举措未有效落实
中央财政投资项目推进不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721个项目因进展缓慢等闲置资金413.5亿元,其中18个项目获得的中央财政投资和专项债资金,竟超出项目总投资2.71亿元。
专项债项目安排不科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283个未完成可研报告审批或不符合资本金比例要求的项目纳入准备项目清单,财政部将522个缺乏要素保障甚至已停工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截至2023年底,其中522个项目279.24亿元债券募集资金当年即闲置或被挪用。
部分专项债项目未发挥政府投中资带动放大效应,52个地区597个获得2023年专项债资金的项目,至2023年底政府累计投资6006.34亿元,很少吸引民营资本。
问题: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
审计19省市发现,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仍有2方面隐患:
一是违规举借债务尚未全面停止。
24个地区所属国企通过在金融资产交易所违规发行融资产品、集资借款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融资,至2023年底余额373.42亿元,主要用于支付到期债务、发放人员工资等,形成政府隐性债务112.58亿元。
二是拖欠账款有所新增。
10省市56个地区在按要求建立拖欠台账锁定存量后,2023 年3月以来又新增拖欠76.31亿元,其中5个地区在无预算安排、未落实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安排车站等项目建设,新增拖欠69.5亿元。此外,还有7省30个地区通过直接销账。将无分歧欠款改为有分歧欠款等方式,虚报2023年完成存量清偿53.28亿元。
问题:未全面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政策
土地出让收入和专项债券是乡村建设资金的2个主要来源,但29县在土地出让收入中少安排支农资金172.54亿元。17县30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0.9亿元中,有10.45亿元被挪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等。46县71个项目的77.23亿元债券资金长期闲置或收入难以覆盖利息等。
审计署建议,持续加力化解重大经济风险,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完善重大风险处置统筹协调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对地方债务风险,要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