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合约实质上就是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个时点交割某笔资产。特点在于合约的价格是事先约定的,并且由于未来的价格不可知,所以在一方锁定了交易价格的同时另一方是要承担风险的,可能获利也可能亏本。
期权其实也差不多,是其中的一方先支付对方一笔钱,并由此获得一个权力。 这个权力是指购买期权的一方可以在到期日(欧式)或者到期日之前的任意一天(美式)选择卖出或者买进某个资产,而期权的卖方,也就是一开始收钱的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资产。
拓展资料:
远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合约规定交易的标的物、有效期和交割时的执行价格等项内容,是一种保值工具。是必须履行的协议。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远期股票合约。远期合约是现金交易,买方和卖方达成协议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时期交割一定质量和数量的商品。价格可以预先确定或在交割时确定。远期合约是场外交易,交易双方都存在风险。如果即期价格低于远期价格,市场状况被描述为正向市场或溢价。如果即期价格高于远期价格,市场状况被描述为反向市场或差价。 [1]
合约内容:
远期合约: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卖特定数量和质量的资产的协议。 远期合约使资产的买卖双方能够消除未来资产交易的不确定性。
远期合约是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一种保值工具,它是一种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合约中要规定交易的标的物、有效期和交割时的执行价格等项内容。
远期合约指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日期按照固定价格交换金融资产的合约,承诺以当前约定的条件在未来进行交易的合约,会指明买卖的商品或金融工具种类、价格及交割结算的日期。远期合约是必须履行的协议,不像可选择不行使权利(即放弃交割)的期权。远期合约亦与期货不同,其合约条件是为买卖双方量身定制的,通过场外交易(OTC)达成,而后者则是在交易所买卖的标准化合约。远期合约规定了将来交换的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合约条款因合约双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远期股票合约。
远期合约是实物交易,买方和卖方达成协议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日期交割一定质量和数量的商品。价格可以预先确定或在交割时确定。
远期合约是场外交易,如同即期交易一样,交易双方都存在风险。因此,远期合约通常不在交易所内交易。伦敦金属交易所中的标准金属合约是远期合约,它们在交易所大厅中交易。
在远期合约签订之时,它没有价值-支付只在合约规定的未来某一日进行。在远期市场中经常用到两个术语:
1、如果即期价格低于远期价格,市场状况被描述为正向市场或溢价。
2、如果即期价格高于远期价格,市场状况被描述为反向市场或差价。
价格因素:
原则上,计算远期价格是用交易时的即期价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cost)。根据商品的情况,持有成本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仓储、保险和运输等等。
远期价格=即期或现金价格+持有成本
尽管在金融市场中的交易与在商品市场中的交易有相似之处,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例如,如果远期的石油价格很高,在即期市场上买进一油轮的石油并打算在将来卖掉的行动似乎是一项很有吸引力的投资。
一般来说,商品市场对供求波动更为敏感。例如,收成会受到气候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商品消费会受到技术进步、生产加工过程以及政治事件的影响。事实上,许多商品市场使用的交易工具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直接进行交易,而不是提供套期保值与投机交易的机会。
然而,在商品市场中也存在着基础金属、石油和电力的远期合约,在船运市场中用到了远期货运协议(F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