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可弥补5年的.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如果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的,其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
拓展资料:
企业亏损的主要分类:
第一种是战略性亏损,即前期为了打造核心竞争力而投入巨量费用导致的亏损,这种情况在医药、互联网和科技类的企业都比较常见,国内和物流相关的可以参考京东物流,烧钱烧出来了就是一条好汉。
第二种是经营性亏损,主要是各种原因导致的成本提高或者同行竞争导致毛利下降、运营效率下降等,这种情况十分常见,搞得不好的公司基本上都是这种情况搞没的,举个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贾老板的乐视,2018年经营性亏损25亿+,现在退市了。
第三种是非经常性损益,例如资产计提减值、摊上诉讼、商誉暴雷等等,大名鼎鼎的獐子岛最爱搞的就是扇贝跑了这种事。一般来说,比较难统计货品的行业(如农业)、喜欢各种并购的企业都容易出现这种情况。
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有几种?
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金弥补。
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只要将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
注意事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规定,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此外对境外亏损还要按规定区分是实际亏损额还是非实际亏损额,非实际亏损额结转弥补期限不受5年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