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贷款按期限可划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三类。
以贷款期限为标准划分贷款种类,主要作用是有利于银行掌握资产的流动性,便于银行短、中、长期贷款保持适当的比例。
活期贷款在贷款时不确定偿还期限,可以随时由银行发出通知收回贷款,这种贷款比定期贷款灵活,银行需要资金时可随时收回贷款。定期贷款是指具有固定偿还期限的贷款,按偿还期限的长短,又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定期贷款因其规定了还款期限,一般不能提前收回,流动性较差,但利率较高,透支是指银行允许其存款客户在事先约定的限额内,超过存款余额支用款项的一种放款形式,它实质上是银行的一种贷款。存款客户对透支放款应支付利息,并有随时偿还的义务。透支时提供抵押品的,称抵押透支;不提供抵押品的,称信用透支。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是指贷款人将贷款贷给借款人后到贷款收回时这一段时间的期限。贷款期限是借款人对贷款的实际使用期限。
一是贷款人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科学合理地安排贷款,使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都能得到保证。二是借款人可以根据借款的期限申请贷款,在期限内用好贷款,争取获得最大效益。三是贷款期限与利息支付紧密相联,可以使借款人更仔细地核算借款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占款时间。也可以使贷款人合理分配贷款额度,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
按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将贷款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