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保年度快要到了,是不是要申报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性收入了? 没错,2023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将于2024年5月1日正式开始。
NO.01
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社保年度切换前的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期内为在职职工申报上一年度的工资性收入。
2023年工资性收入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25日。
注意: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的工资性收入用于确定下一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每年仅需申报一次。
NO.02
申报范围
在申报时间范围内,凡存在有效参保职工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申报范围,应进行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当前有效参保职工均应进行申报。
NO.03
申报内容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本次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
对上一年度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按照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对于当年新招录职工以起薪当月全月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NO.04
操作渠道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渠道
-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申报缴费——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 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企业——税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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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
① 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首次登录需选择“用人单位”进行添加。)在功能菜单中,选择【缴费工资申报】功能,下拉框中点击【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
② 点击【下载参保职工】按钮,获取并本地保存单位职工社保参保信息。在单位社保费缴费工资年度申报表格中录入职工新缴费工资。
如单位职工人数较少,也可以通过点击【添加】按钮,选择【添加全部正常缴费职工】,手动录入职工工资金额。
③ 选择【添加】按钮,点击【外部文件导入】按钮导入职工缴费工资信息。核对无误后,勾选职工后点击【提交申报】
④点击提交后,系统提示“共[ ]条数据,是否确认提交申报?”点击“确定”,系统将上传数据,并提示“提交成功,请稍后获取申报结果”。
⑤ 点击确定,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申报记录】模块,并提示“系统将在20秒后自动查询申报结果,您也可以通过【申报记录】菜单界面的【申报结果查询】按钮手动查询申报结果”。
如存在申报失败情形,可以点击“查看”按钮进行明细查看。
注意:在明细查看中,将鼠标放至状态栏的“失败”上,系统会提示失败原因。
注意:
①单位缴费人完成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可以在【查询统计】功能下的【职工缴费工资查询】模块中查询已申报的职工的缴费工资。
②该模块仅在年度工资申报期内可以使用。使用期间如需对部分职工工资进行调整,可以选择该职工进行重新申报,无需批量导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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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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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我要办税】模块中选择【社保费办理】,在左侧菜单栏选择【申报缴费】,在右侧弹出页面中选择【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②用人单位可以前台录入新缴费工资。
也可以使用模板导入,点击导出,下载模板,填写好后点击导入—选择文件—开始上传。若导入失败,可点击下载查看失败原因。
③勾选需申报的数据,如需申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可以点击左下角“全部勾选”,点击“提交申报”选中数据或全部数据。系统提示“是否确认提交申报”,点击确认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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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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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打开一网通办平台后,先在首页点击【政务服务】,在页面下方【优化营商环境】栏目中,选择【税费综合申报】。
②完成登录后,在页面中选择【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点击【网上办理】。
③后续办理步骤与电子税务局办理流程一致,请查看【电子税务局操作步骤】。
注意:
单位缴费人完成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可以在在首页【我要查询】模块中选择【社保费查询】,在左侧菜单栏选择【申报查询】,在右侧弹出页面中选择【单位职工社保费缴费工资查询】,查询已申报的职工的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