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规又来了!这次是关于很多人所关心的社保断缴的。 无论是否工薪阶层,社保对于人们未来生活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 社保包括了人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由于它基本上覆盖了人们的生老病死,包括生育、工伤、失业、医疗、养老等五种,而备受关注。 工薪阶层的社保,基本都由所在公司缴纳,但是个人会因为离职期间找工作、个体创业或者通过其它方式灵活就业等,而忽略了社保的缴纳,因此会出现断缴的情况。
1、为什么要坚持缴纳社保?
如果不缴纳社保,以下待遇就享受不到:
1)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五险中的职工医疗保险,是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如果不缴纳,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很多人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很健康,不想交医保。
但是,人吃五谷,谁能预知自己什么时候生病呢?
谁都希望自己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但是这也只是希望而已,如果没有医保,这时候生病,看病花的费用,都得自己来承担。
2)影响养老金的数额
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越长,交的钱也就越多,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多。
这时,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才会多。
相比于年轻时,退休的生活更需要足够的养老金支撑,退休前期,身体硬朗,可以到处旅游,享受退休生活。
养老的后期,随着年龄的增加,身体机能减退,各种慢性病袭来,需要长期服药,甚至有些人因为某些突发类疾病常年卧床或活动不便。
这时候更需要足够的养老金来支撑,否则退休后生活堪忧。
3)影响生育报销
生育险,要求参保职工连续缴纳6-12个月才可以享受产检费、分娩费等的报销,后续还有生育津贴等,男性职工享受产假期间工资。
如果不缴纳将不会享受这些待遇。
4)无法享受失业、工伤政策
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导致职工伤残,经工伤鉴定后按照等级享受工伤赔付。
若因企业倒闭等原因造成职工失业,享受失业金补助,如果没有缴纳将不会享受这些待遇。
5)影响购房资格
在有些城市,需要连续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保,才可以享受购房资格。
比如广州户籍人员,需要连续缴纳5年在广州市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才可以享受购房资格。
6)影响积分入户申请
在一些城市落户,需要累积一定的积分,参保社会保险也是积分落户的一项重要指标。
比如在广州的落户政策要求,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社会保险、生育险等,每个险种每满1年计1分。
7)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购房低息
住房公积金的制度,是为了保障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所以,不建议大家断缴社保。
因为社保断缴也是分情况的,但不管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社保未缴满15年还是因单位原因造成的,国家都出了对应的办法。
2、2022年个人社保补缴新规
社保新规下,还没缴满社保的人统统按照以下方法处理,进行补救。
1)按年补缴
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龄,还有几年(一般是三年)的时间才有社会保险,你可以每年补交,这样你退休时就能得到社会保险的福利。
然而,你必须支付滞纳金来支付你的年费。
2)延迟退休
如果你在我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社会保险还没有支付15年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多5年。
当你延迟退休时,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继续支付社保。
我认为,绝大多数能够弥补社保的人都不希望延迟退休(公职人员除外)。
3)一次性补缴
一次性缴满15年社保,这太方便了,然而这对于那些按年交社保的人来说太不公平,所以在新规下,这种方式已经被取消了。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一次性缴满:
1)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2)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
3)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了社保。
4)转为居民社保
假如距离缴满15年时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选择每年度补缴是不划算的,也可以考虑将职工社会保险变成居民社会保险。
一些地方还可以一次性补缴,但这样做一方面是处理起来麻烦,另一方面待遇也要低于职工社会保险。
5)停缴社保,取出钱来
如果你还没有交满15年,但是又不想再花钱补缴的话,那么你可以申请退保。这样你就可以不用再继续缴纳社保了,而且之前交的钱也会退给你。
但我不太赞成大家用这种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有一个后果,就是退休之后,没有办法享受到医保以及养老金的福利待遇。
3、因单位造成的社保断缴怎么办?
大家都知道用人单位应当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并办理退工停保手续之月。
可如果HR因为工作疏忽忘记给员工缴纳社保了,应该怎么处理呢?
不用担心,HR可携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财务凭证、工资发放凭证等),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后,因滞后办理用工参保手续,造成职工缴费起始月晚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的,应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应缴未缴的险种及时间计算应补缴金额后,计入用人单位当期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
其中: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补办用工参保手续的,补缴基数按职工本人实际月缴费基数执行。
超过3个月补办用工参保手续的,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一律按市区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规定进行补缴。
这里可能有人会问:如果临近退休才发现单位少缴了几年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吗?
大家都知道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为1年,劳动监察追溯时效为2年。
实践中处理社保争议的机构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税务机关,各机构甚至同一机构对于社会保险的追诉时效观点不一。
特别是“社保税征”以来,越来越倾向于认定补缴社保争议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所以,如果劳动者临近退休发现才发现单位少缴了几年社保,是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的,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不同情形欠缴,补缴所需资料如下(各地补缴材料大同小异,此处以成都市为例):
1、用人单位主动补缴距当前4个月(含)以内中断社保费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2)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
3)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主动补缴距当前4个月以上中断社保费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2)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
3)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和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5)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
6)补缴1995年12月31日前养老保险费的,还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限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职工);
7)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人民法院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补缴中断社保费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2)单位补缴申请书;
3)出具法院判决、裁定文书或仲裁裁决、决定、调解文书;
4)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和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5)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
6)补缴1995年12月31日前养老保险费的,还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限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职工);
7)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4、单位补缴缴费基数差额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2)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
3)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和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