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哪些
一、正面回答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且未形成无形资产记入当期损益的。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分析
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创新政策扎实落实的要求,深入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切实做到一改、两为、五做到,推深做实“为科技创新作贡献、为科技人员办实事”服务活动,切实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辅导工作,帮助企业“懂政策、会申报”,引导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我省科技创新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