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一、正文回答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应出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分析
在公司设立后,日常经营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避免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一定要注意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划清公司支付与股东支付的界限。个人账户不要与公司账户混用,除法定分红和减资外,尽量不要在公司账户支取费用。设立独立的经营场所,不要与家庭住址混同。每年聘请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严格划清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界限。在诉讼中,对于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举证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当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虽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股东对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对于财产混同外的其他情形下,如人员混同、业务混同、机构混同等,需遵循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由债权人自己进行举证。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法人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因此,非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