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园区推送,更多信息关注《粮饷社财税新动向》了解!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从事兼职工作、提供专业服务或临时雇佣等情况时,可能会收到一笔被称为“劳务费”的收入。而企业对于这部分支出,很多财务斗都搞不懂,到底需不需要发票入账,是否可以当做工资来申报个税等问题。 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务费和工资如何区分?
想要搞清楚要不要开票,就要先搞清楚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如图所示:
一般来说,“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区分重点为是否在单位任职、受雇。
1、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可以制作工资表入账抵扣成本。
2、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仅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按照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预扣预缴,适用20%至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分情况是否需要发票入账了。
二、劳务费支付企业是否需要发票入账抵扣成本?
企业支付劳务费时,是否需要发票入账以抵扣成本,需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判断:
1、零星支出:以收款凭证替代发票
个人提供劳务不超过500元的,不涉及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支付方可以凭收款收据入账;需要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的判断标准是不超过增值税规定的起征点,通常按次不超过500元,按月不超过3万元,具体以各地最新政策为准。
2、超过500元:必须取得劳务费发票
对于不属于零星支出范畴的劳务费,企业支付时必须取得劳务报酬的发票,方可进行税前扣除。
此时,个人可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获取发票。自然人代开是指个人在与公司发生业务后,由于无法自行提供发票,便以个人名义在税务大厅进行临时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
而且现在自然人代开也很便利,基本都可以线上操作出票:
1、不涉及主体的注册开户注销之类的繁琐手续,节省不少精力时间;
2、不存在资金风险,资金由受票企业直接支付给个人,流程简单;
3、无需本人到场,全程线上提交资料即可,省时省力;
4、通过税收优惠园区进行的自然人代开,还可以享受个税优惠政策,税负极低,基本在2.5%以内。出票时同步出完税凭证,不涉及年底个税汇算清缴;
5、发票由税务局开具,真实性不用担心,网上可随时查验。
总之,对于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是否需要发票入账,应视具体金额及双方关系而定。遵循上述指引,企业财务人员可准确把握发票开具要求,确保税务合规,有效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