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主体包括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证的方式:首先,由许可双方以许可相关事项达成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许可合同。然后,双方向商标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最后,商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核准备案,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相关部门备案,由商标相关部门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欢迎登录康信IP平台商标许可库,选择已注册并授权许可的商标,办理商标许可备案。